各市、縣(市、區)司法局、普法辦,省直各單位普法辦:
7月26日,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浙江省法建筑處置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《規定》將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為做好《規定》的學習宣傳與貫徹,決定在全省組織開展《規定》的專項法制宣傳活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充分認識開展《規定》專項法制宣傳活動的重要意義
今年以來,省委、省政府立足科學發展、改善民生、促進社會和諧作出了開展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的重要工作部署。針對“三改一拆”行動中的遇到的一些現實問題,省人大常委會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》和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出臺了該《規定》,對違法建筑的認定、處置主體、處置程序等做了進一步明確的規定。《規定》的制定出觀,對依法、有序推進“三改一拆”行動,規范違法建筑的防控與治理,保障城鄉規劃有效實施,提高城鄉人居環境質量,促進經濟社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全省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門,要切實增強政治意識、大局意識,全面把握新形勢下推進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的重大意義,進一步提高服務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的自覺性。要充分認識開展《規定》的學習宣傳對于推進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的重要意義,積極履行法制宣傳職能,把《規定》的學習宣傳作為實施“六五”普法規劃和當前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。集中時間,面向社會,通過廣泛深入的集中宣傳,教育引導廣大群眾提高對違法建筑處置的認識,充分理解和支持“三改一拆”行動,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,為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。
二、扎實推進《規定》》專項法制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
(一)營造深厚的社會宣傳氛圍。近期,各地、各部門要通過電視、報紙、廣播、普法微博、普法網站、普法手機短信、文藝演出等形式,廣泛開展《規定》的集中法制宣傳,提高群眾對《規定》知曉度,做到村、社區的全覆蓋,重點抓好六個方面工作:一是每個縣(市、區)組織開展一場主題宣傳活動;二是協調有關部門,組織開展集中培訓;三是組織普法講師團成員、法制宣傳志愿者開展巡回宣講活動;四是編印相關宣傳資料分發到村、居民家庭;五是在各地的法制宣傳欄集中張貼《規定》的宣傳掛圖;六是通過電視、戶外宣傳屏等,集中播放“三改一拆”普法公益宣傳片。
省廳、省普法辦近期將安排下列工作:
1、組織召開《規定》學習宣傳新聞發布會;
2、編寫、出版《“三改一拆”法律法規100問》一書,免費發放各地;
3、在浙江電視臺《法治關注》欄目制作一期《規定》專題訪談節目;
4、在《新華頻媒》集中播放“三改一拆”系列普法公益宣傳片;
5、通過“浙江普法”微博、浙江普法手機報,對《規定》內容進行解讀;
6、組織編寫《規定》宣傳掛圖、宣傳折頁、公益宣傳片等資料,并以電子版形式在浙江法治在線網站、浙江省普法辦公文傳輸系統和浙江普法QQ群公布,供各地下載、翻印。
(二)抓好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。要在廣泛開展面向社會宣傳教育的同時,重點抓好行政執法部門、鄉鎮(街道)干部、村“兩委”干部和社區工作者的學習宣傳,讓廣大干部熟悉掌握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,明確違法建筑處置的程序和權限,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組織實施“三改一拆”行動的能力,做到依法行政。要抓好違法建筑突出地區群眾的集中學習宣傳,提高人民群眾崇尚法律、遵守法律的意識,幫助他們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,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項政策,主動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違法建筑的處置,保障“三改一拆”行動順利有序進行。
(三)堅持法制宣傳與法律服務結合。積極發揮律師、公證員、基層法律工作者法律專業優勢和“第三方”身份優勢,依法妥善辦理涉及違法建筑處置的法律事務。協助政府和相關部門調處涉及違法建筑處置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,引導廣大群眾理性反映利益訴求,為黨委、政府決策把好法律關。充分發揮行業性專業人民調解組織在化解“三改一拆”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,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,努力將違法建筑處置中涉及的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,化解在萌芽狀態。
(四)堅持法制宣傳與基層依法治理結合。要加強與各地“三改一拆”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,積極參與當地黨委、政府處置違法建筑相關工作,為依法處置違法建筑造良好的法治環境。要大力宣傳處置工作中取得的成果,宣傳廣大群眾配合政府部門、主動處置違法建筑的典型事例,積極開展“以案說法”的警示教育,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,正確引導社會輿論。要把違法建筑處置工作與“民主法治村”、“民主法治社區”創建結合,調動群眾依法、有序參與基層事務管理的積極性。
三、切實加強《規定》》專項法制宣傳活動的組織領導
各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委、省政府關于開展“三改一拆”專項行動的的要求,切實加強對《規定》法制宣傳工作的領導,擺上重要位置,明確工作要求,制定工作方案,精心組織實施。
(一)精心組織。各地、各單位要結合實際,研究制定宣傳活動的方案,細化工作目標,明確任務要求,采取有效措施,推進專項宣傳活動的深入開展。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,注重發揮國土、建設、環保、規劃等部門力量,形成工作合力,共同做好《規定》的專項法制宣傳工作。
(二)講求實效。要堅持從實際出發,從群眾需要出發,根據不同對象,采取不同方式開展宣傳活動,努力推進宣傳活動深入基層,深入群眾。要將學習宣傳活動與“深化‘法律六進’服務科學發展”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、“法治促民生、共筑中國夢”法制宣傳主題活動等緊密結合,以“法律六進”為載體,確保各項工作取得實效。
(三)加強指導。各地、各單位要加強對學習宣傳活動的工作指導,及時掌握活動整體推進情況,及時總結、推廣好的經驗做法,引導和推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深入。
各地、各部門宣傳活動開展情況請及時報省普法辦。
浙江省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3年9月4日